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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專欄 > 活動公告

「企業研發智財布局戰略暨運用政府研發補助專案說明暨106年產業升級推廣說明會」(台中場)

一、活動目的:
全球產業競爭加劇,研發是企業競爭力的起頭,一旦取得研發成果,須有良好及完整保護設計,始能讓企業在日新月異的科技發展環境中保持競爭力,我國產業應提升研發品質並強化智財布局的能力,因應此種發展趨勢。同時經濟部運用各類型輔導措施與計畫,推動產業升級轉型,亦整合國內法人與學校輔導能量,協助產業升級轉型。
為使企業瞭解升級轉型作法,本活動特邀請業界專家或升級轉型有成業者分享經驗,同時說明服務團服務內容及相關輔導措施,讓有意願升級轉型之業者申請運用,加速升級轉型事宜。
二、主辦單位:經濟部工業局
三、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工業總會、中衛發展中心
四、協辦單位:台灣科學工業園區科學工業同業公會
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普華商務法律事務所
五、時  間:106年11月23日(星期四) 13:30〜16:30
六、地  點:台灣科學工業園區科學工業同業公會702會議室
                     (台中市中科路6號7樓-中科管理局的工商大樓)
七、活動流程:
時 間
活   動   內   容
主 講 人
13:00~13:30
 報 到
13:30~13:35
 致 詞
工業局、工業總會
13:35~14:35
■      研發的智財布局
1. 研發決策與研發成果的保護
2. 專利申請的迷思與認知誤區
3. 專利布局的法律及稅務策略
■         從研發成果的保護與價值,檢視專利布局完整性與效益
講師:蔡朝安 律師/專利師
普華商務法律事務所 主持律師
 
 
 
14:35~14:45
經濟部產業競爭力發展中心簡介
(含企業營運最適化服務團)
經濟部產業競爭力發展中心顧問
14:45~15:00
 茶 歇
15:00~16: 00
■         研發的補助申請
1. 各類科專研發補助專案計畫之簡介
2. 科專經費規模分析
3. 科專申請實務
■         研發投抵申請概要
講師:蔡孟祥
普華商務法律事務所 協理
 
 
16:00~16:30
 Q & A 雙向交流
工業局、工業總會
經濟部產業競爭力發展中心 顧問
普華商務法律事務所 蔡朝安 主持律師
普華商務法律事務所 蔡孟祥 協理
16:30
 散 會
八、講者介紹:
講者:蔡朝安 講師 
現職:普華商務法律事務所 合夥人/ 律師 /專利師
學歷:
美國紐約大學法學碩士
國立台灣大學法學士
經歷:
中華民國律師、美國紐約州律師、中華民國專利師
普華商務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
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法律暨稅務服務 副營運長
普華智財管理顧問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
台北律師公會 常務理事
台北律師公會金融財稅中心委員會 主任委員
臺灣誠正經營暨防弊鑑識學會 理事
中華民國會計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稅務稅制委員會 顧問
中華民國仲裁協會 金融仲裁人、仲裁人
歷任台北律師公會理事、監事、稅法委員會主任委員
曾任中華民國律師公會全聯會 常務監事
講者:蔡孟祥 協理
現職:普華商務法律事務所 協理
學歷:
台灣大學物理所博士班肄業
台灣大學物理所碩士班畢業
台灣大學物理系畢業
經歷:
普華商務法律事務所 協理
就業情報資訊公司 資訊部經理
台新銀行知識管理部顧客關係 系統組組長
暐智資訊公司 研發經理
拓墣資訊軟體事業群 研發經理
「企業研發智財布局戰略暨運用政府研發補助專案說明暨106年產業升級推廣說明會」(台中場) 11月23日(週四)  報名回條
公司全銜
 
傳真
 
公司規模
□大企業(201人以上) □中小企業(200人以下)
位於地區*1
□北部 □中部 □南部 □東部 □其他
聯絡人
 
聯絡電話/手機
 
參加者姓名
職稱
性別
電子信箱
備註
 
 
□男
□女
 
□葷食
□素食
 
 
□男
□女
 
□葷食
□素食
 
 
□男
□女
 
□葷食
□素食
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利用告知暨同意事項
經濟部(以下簡稱本部)辦理「產業升級轉型推廣說明會」,由協辦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工業總會)與執行單位(財團法人中衛發展中心)執行,向您(含參加者)蒐集個人資料,謹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8條規定告知下列事項:
1.個資蒐集目的:為辦理本次說明會和相關行政作業(報名表、簽到表及滿意度調查問卷等),及日後寄發相關訊息。
2.個資蒐集之類別:如上述報名表所示
3.利用期間、地區、對象及方式:於活動存續期間內及目的範圍內使用您的個人資料,不另作其他用途。並依通常作業所必要之方式將於中國民國領域內使用您提供的個人資料,不會傳輸至其他國家或第三人。
4.您(含參加者)可以電子郵件方式(chlee@cnfi.org.tw)請求查詢或閱覽、製給複製本、補充、更正、停止蒐集、處理、利用或刪除您提供之個人資料。如因行使上述權利而導致權益產生減損時,主辦、協辦與執行單位不負相關賠償責任。另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14條規定,得酌收行政作業費用。
5.您(含參加者)可拒絕提供全部或部分個人資料,但若您(含參加者)不願意提供真實且正確完整的個人資料,將可能導致您(含參加者)無法參加本活動或取得相關訊息通知。
個人資料之同意提供
經協辦單位與執行單位向本人告知上開事項,本人確已獲知且瞭解上開事項,並保證本人(如本人代為提供他人之個人資料均已獲得當事人同意)同意,由主辦單位、協辦單位與執行單位於所列蒐集目的範圍內,合理蒐集、處理及利用本人(含參加者)之個人資料及同意由協辦單位留存此同意書,供日後取出查驗。
 
填寫者簽名:                           日期:106年       月        日
※請將報名回條於11/16() 前回傳至中華民國全國工業總會李小姐
 (e-mail︰chlee@cnfi.org.tw或傳真︰02-27033982或02-27026360並來電02-27033500#134)
附註*1.公司地區別說明:
北部:台北市、新北市、宜蘭縣、基隆市、桃園縣、新竹縣、新竹市
中部:苗栗縣、台中市、南投縣、彰化縣、雲林縣
南部:嘉義縣、嘉義市、台南市、高雄市、屏東縣、彭湖縣
東部:花蓮縣、台東縣     其他:金門縣、連江縣、其他地區



取材自:中華民國全國工業總會 (2017/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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