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 | English


學科考試時間表

時間\科目 Level 1 Level 2 Level 3 Level 4
08:55 預備鈴
09:00-10:20 自動化工程概論 機電整合概論 自動化工程
(含電腦整合製造)
智動化專案管理
10:45 預備鈴
10:50-12:10 機械工程概論 控制系統 生產管理
(含品質系統)
智動化技術整合
電工概論 機械設計
12:55 預備鈴
13:00-14:20 機器人學(初階) 數值控制 製造資訊系統
(含網際網路與資料庫管理、物聯網)
 
量測原理與技術
電機機械
14:35 預備鈴
14:40-16:00   機器人學(中階)    


應考須知

  1. 請務必攜帶身分證正本及准考證入場。
  2. 各科目考試時間為80分鐘。
  3. 考試時請攜帶2B鉛筆及橡皮擦,不得攜帶任何參考書籍。
  4. 手機請關機,不得發出任何聲響,置於教室前後。
  5. 考試時可攜帶計算機,依國家考試標準,使用第一類型基本功能型(不限廠牌)及第二類型下列10種型號,其餘皆不得使用。
    AURORA:SC500PLUS、SC600。
    Canon:F-502G。
    CASIO:fx-82SX、fx-82SOLAR。
    E-more:FX-127、FX-183、FX-330S。
    FUH BAO:FX-133、FX-180。


試場規則及違規處理辦法

  1. 考生每節應攜帶國民身分證(或有效期限內護照)正本入場,其餘證件(如學生證…等)概不受理。若經發現身分與報名資料不符,則不准應試,考生不得有任何異議。
  2. 准考證遺失者,請於第1節考試前半小時持身分證件向試務辦公室申請補發,其後不在補發,以一次為限。
  3. 考生應按准考證規定之時間入場考試或於指定地點報到。筆試遲到逾20分鐘者,不得入場,已入場應試,30分鐘內不得出場,強行入場或出場者,取消考試資格;術科報到逾規定的時間即不得報到,並取消考生術科資格消考生術科資格,術科成績以「缺考」登錄。入場考試或報到時間如有修正、調整情事,另行公佈。
  4. 選擇題請使用2B鉛筆填寫答案卡,填充題則使用黑色或藍色鋼筆、原子筆書寫於答案卷上,違者該項不不予計分。
  5. 考生除有明文規定必用之文具、橡皮擦、無文字墊板、尺及修正液外,不得攜帶發生設備(如鬧鈴手錶等)、通訊設備(如行動電話、呼叫器等)及具記憶功能或其他有礙試場安寧、考試公平之各類器材、物品入場應試,違者扣減其該項目成績5分,情節重大者取消考試資格。
  6. 考生應按編定准考證號入座,再開始作答前應先檢查答案卡(卷)、准考證、座位三者之號碼是否相同,如有不同,應即舉手請監試人員查對。凡經作答後,始發現錯用試題紙、答案卷者,則扣減其該項目成績5分,經監試人員或試務人員發現者,該項目不予計分。
  7. 考生在考試進行中,發現試題印刷不清時得舉手請監試人員處理,但不得要求解釋題意。
  8. 考生應在答案卡(卷)上規定之作答範圍內作答,違者該題不予計分。
  9. 考生不得左顧右盼,相互交談,意圖窺視他人或便利他人窺視答案、自誦答案等情事,初次予以警告;經警告後再犯者,該項目不予計分。
  10. 考生完卷後一經離座,即應停止作答,並將答案卷(卡)與試題紙併交監試人員驗收,繼續做答不聽勸阻者該項目不予計分。
  11. 考生傳遞、夾帶、交換答案卡(卷)、自誦或以暗號提供答案、互相抄襲等舞弊情事,該項目不予計分,情節重大者取消考試資格。
  12. 考生於每節考試終了鈴(鐘)聲響畢時,應即停止作答,未立即停止作答靜候監試人員收卷者,將予以警告,不理警告仍繼續作答者,該項目不予計分。
  13. 在試場內吸煙或擾亂試場秩序影響他人做答之考生,經監試人員制止無效時即應請其出場,該項目不予計分;拒不出場者,取消其考試資格。
  14. 考生已交卷出場後,在試場附近逗留喧嘩、宣讀答案或以其他方法指示場內考生作答者,該項目不予計分。
  15. 考生請人頂替或偽造證件混入試場應試,除取消其考試資格外,有關人員併送請有關機關處理。
  16. 威脅其他考生幫助其舞弊或威脅監試人員之考生,得取消其考試資格。
  17. 考生將試題或答案卡(卷)攜出場外者,應取消其考試資格。
  18. 考生如有本辦法未列之其他舞弊或不軌意圖之行為及特殊事故時,監試或試務人員應加以記錄, 並提請招生委員會審議, 依其情節輕重予以適當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