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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發】PMC承辦計畫「機械設備產業智慧化與低碳化輔導」「疫後特別預算-協助製造業智慧應用升級輔導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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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械設備產業智慧化與低碳化輔導」
https://www.pmc.org.tw/tw/news/show.aspx?num=2446&kind=15
壹、前言
近年機械設備製造業受國際情勢動盪、訂單去庫存等相關議題因素影響,以及全球商業經營模式的改變,面對智慧製造時代、數位化轉型的產業趨勢,儼然是機械設備產業必修的課題。對於臺灣以出口為導向的製造業來說,如何在重大變革之中抓住趨勢機會,進行智慧化與低碳化雙軸升級轉型,成為廠商重要的挑戰。
本計畫為推動機械產業升級轉型,爰訂定「114年度智慧製造設備推動計畫-機械設備產業智慧化及低碳化輔導(以下稱本案)」,聚焦我國機械產業技術輔導推動與設備性能提升輔導需求,以終端製造業者(User)為主要輔導標的,透過輔導單位提供機台智慧化或低碳化關鍵技術核心應用,協助終端製造業者(User)提升設備效能,建立智慧化與低碳化解決方案,強化生產彈性、提高效率、品質提升或降低成本,加速終端製造業者(User)數位轉型,實踐機械產業數位化、低碳化及高值化,提升供應鏈韌性,推動設備業者與終端應用客戶跨業整合目標,提高產業競爭力。
貳、申請作業
一、申請資格
(一)輔導單位
1.在中華民國境內依法辦理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並有國內工廠登記29類機械設備製造業(註1)。
2.不得為經濟部投資審議司公告之陸資企業。
3.不得為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公告之拒絕往來廠商。
4.財務狀況應符合下列條件:
(1)淨值不得為負值。
(2)非金融機構拒絕往來戶。
(3)3年內無欠繳應納稅捐情事。
註1:根據行政院主計處於110年1 月第十一次修訂中華民國業標準分類,機械設備製造業的定義為:舉凡從事產業專用及通用機械設備製造之行業;機械設備專用之主要零組件製造原則上亦歸入本類之行業。
(二)受輔導業者
1.於中華民國境內依法辦理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並有工廠登記之終端製造業者。
2.不得為經濟部投資審議司公告之陸資企業。
3.不得為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公告之拒絕往來廠商。
4.財務狀況應符合下列條件:
(1)非金融機構拒絕往來戶。
(2)3年內無欠繳應納稅捐情事。
二、計畫期間
本年度(114)計畫執行期程以10個月(含)以下為原則,結案日期則以114年10月31日為限;實際計畫執行期程由審查委員審定,相關撥款進度依照本計畫簽約期程核撥。
三、申請方式
(一)由輔導單位撰寫本計畫申請相關文件,並向智慧製造設備推動計畫-計畫辦公室(財團法人精密機械研究發展中心,地址:407274臺中市西屯區工業區37路27號)提出申請,採紙本收件,掛號郵戳為憑。
(二)計畫辦公室-聯絡窗口:
財團法人精密機械研究發展中心-張先生
電話:04-23599009 ext.396 / gpp@mail.pmc.org.tw
(三)本須知相關申請資料電子檔可自計畫辦公室網站(https://www.pmc.org.tw)下載。
四、輔導申請及受輔導案件數限制
(一)由輔導單位依據受輔導業者需求提出申請。
(二)受輔導業者同一年度接受本計畫輔導以1案為限。
(三)若輔導單位同時申請多案本計畫或其他政府計畫,同一執行人員單月之總投入人月數不得超過1人月。
「疫後特別預算-協助製造業智慧應用升級輔導計畫」
https://www.pmc.org.tw/tw/news/show.aspx?num=2447&kind=15
壹、前言
智慧機械為政府五大產業創新政策之一,主要目的是將臺灣從精密機械升級為智慧機械,藉此提升產業競爭力。
因傳統製造業產線多以紙本記錄與人工作業為主,數位化程度有限;製造業中小企業亦因資金與技術能量不足,亟需具相關技術服務能量之外部單位,協助其進行數位化與數位優化。
因應疫後強化經濟與社會韌性及全民共享經濟成果特別條例工作,推動產業朝智慧化、低碳化轉型。
爰此,訂定「疫後特別預算-協助製造業智慧應用升級(SMU)輔導計畫」擬分為「疫後SMU Phase I」與「疫後SMU phase II」2階段輔導計畫,分階段輔導國內產業導入客製化軟體提高智慧化程度,協助業者提升生產彈性、生產效率、產品品質、降低生產成本或達成節能減碳,進而提高業者競爭力。
本計畫規劃之「疫後SMU Phase I」係指輔導業者於機械設備上安裝具備資料處理、儲存、通訊協定轉譯與傳輸及具備應用服務模組功能之軟硬體整合系統,使其具備機聯網、設備管理可視化與能耗管理功能。
本計畫規劃之「疫後SMU Phase II」係指輔導已具備機聯網與生產管理可視化基礎之業者,在設備或生產線上導入並整合人員管理(人)、設備管理(機)、物料管理(料)、製程管理(法)、數據監測(環)或品質管理(測)等客制化軟體系統,使其智慧化程度由可視化提升至透明化、流程數位化、可預測或自適化,得依需求導入設備能耗管理功能或實施碳盤查相關工作。
貳、個案計畫申請之相關規定
一、申請資格
(一) 輔導單位
1. 在中華民國境內依法辦理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法人登記、大專院校經主管機關核准設立,且為經濟部產業發展署「技術服務能量登錄合格機構」之自動化(AU類)、資訊(IT類)、資料經濟(DA類)或系統整合(SI類)等服務機構。
2. 不得為經濟部投資審議司公告之陸資企業。
3. 財團法人與技術服務業者財務狀況應符合下列條件:
(1) 淨值不得為負值。
(2) 非金融機構拒絕往來戶。
(3) 3年內無欠繳應納稅捐情事。
4. 大專院校財務狀況淨值不得為負值。
(二) 受輔導業者
1. 在中華民國境內依法辦理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並有工廠登記證明文件之國內製造業者。
2. 不得為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公告之陸資企業。
二、輔導計畫標的
(一) 疫後SMU Phase I:機械業者(受輔導業者)所製造之機械設備,或製造業者(受輔導業者)現有產線機械設備、系統或新購之機械設備,經由經濟部產業發展署「技術服務能量登錄合格機構」(輔導單位)輔導,協助業者建置機聯網、設備管理可視化與設備能耗管理功能。
(二) 疫後SMU Phase II: 機械業者(受輔導業者)所製造之機械設備,或製造業者(受輔導業者)現有產線機械設備或新購之機械設備已具備機械設備聯網及設備稼動率可視化之基礎下,經由經濟部產業發展署「技術服務能量登錄合格機構」(輔導單位)輔導協助智慧應用升級,且須局部範圍導入設備能耗管理功能。
三、輔導模式
(一) 本輔導計畫分為「疫後SMU Phase I」及「疫後SMU Phase II」2階段,每 1 受輔導業者每年擇一階段接受輔導且以1案為限。
(二) 每個案計畫執行期程以2至6個月為原則,結案日期以本(114)年度10月15日為限;實際計畫執行期程由審查委員會審定。
四、申請輔導案件數限制
(一) 每一輔導單位全年之申請案件不以1案為限,計畫主持人不得於同一期間擔任超過3案(含)以上個案之計畫主持人。
(二) 若輔導單位同時申請本須知多項個案或其他政府計畫,則同一執行人員單月之總投入人月數不得超過1人月。
(三) 本計畫自申請須知公布日期受理提案申請,並公布受理申請案件數量,收件額滿即停止受理申請。
五、申請方式
(一) 由輔導單位向財團法人精密機械研究發展中心(地址:台中市西屯區40768工業區三十七路27號)提出申請。
(二) 諮詢電話:04-23599009 分機261
(三) 本須知相關申請資料電子檔可自財團法人精密機械研究發展中心網站(https://www.pmc.org.tw)之最新消息/PMC新訊下載。
六、疫後特別預算-協助製造業智慧應用升級(SMU)輔導計畫第一階段-疫後SMU Phase I
(一) 個案輔導經費
每個案受輔導業者自籌款至少占個案總經費50%(含)以上;政府輔導經費以個案總經費50%為限,每個案輔導計畫之政府輔導經費上限為新臺幣50萬元,惟實際輔導計畫總經費及政府輔導經費由審查委員依設備聯網比例、導入之功能模組(7項基本功能為必要功能)及計畫效益審定。
七、疫後特別預算-協助製造業智慧應用升級(SMU)輔導計畫第二階段-疫後SMU Phase II
(一) 個案輔導經費
每個案受輔導業者自籌款至少占個案總經費50%(含)以上;政府輔導經費以個案總經費50%為限,每個案輔導計畫之政府輔導經費上限為新臺幣110萬元;提案輔導計畫中規劃達成可預測(含)以上之智慧化程度或跨國廠區系統整合之個案,且經審查委員同意實施之項目得以提高評分,實際政府輔導經費由審查委員審定。
參、申請應備資料
一、輔導單位之文件:
(一)疫後-計畫申請表(格式如附件1)。
(二)疫後-SMU Phase I專案計畫書(格式如附件2)。
(二)疫後-SMU Phase II專案計畫書(格式如附件2)。
(三)疫後-聯絡人及計畫執行人員之蒐集個人資料告知事項暨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格式如附件3)
(四)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法人登記、大專院校經主管機關核准設立之證明文件,及產業發展署「技術服務能量登錄合格機構」之證明文件。
(五)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或免稅證明(401或403報表)。
(六)非金融機構拒絕往來戶之證明文件(金融機構票據信用證明)。
二、受輔導業者之文件
(一)疫後-受輔導業者同意暨聲明書(格式如附件4)。
(二)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
(三)營業登記證明。
(四)工廠登記之相關證明文件。
(五)疫後-負責人及聯絡人之蒐集個人資料告知事項暨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格式同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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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材自:PMC
(2025/01/06)
https://www.pmc.org.tw/tw/news/index.aspx?kind=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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