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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 FCC 最新涵蓋清單(Covered List)規範解析:電力逆變器與先進機器人裝置定義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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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全球供應鏈安全與資安標準日趨嚴格,美國聯邦通訊委員會(FCC)依據美國國家安全認定,正式修正「涵蓋清單」(Covered List)適用範圍,並更新常見問題集(FAQ),針對「電力逆變器」「先進機器人裝置」提出明確界定與列管標準。
若您的產品涉及赴美銷售、系統併網或智慧無人設備整合,請特別留意以下合規關鍵:
一、 電力逆變器(Power Inverter)列管條件
被列入管制的設備需同時符合下列兩項核心條件:
  1. 併網型電力轉換
    • 具備直流電轉交流電(含雙向充放電)功能,且供公用事業電網並聯使用。
    • 符合 UL 1741(第 2.1.23 及 2.1.52 節)所定義之「併網型逆變器」(Utility-Interactive Inverter)。
  2. 具備遠端連線/通訊控制功能
    • 配備或可接受遠端通訊、控制、感測、資料蒐集或監控功能。
    • 特別提醒:管制範圍不限於無線通訊(Wi-Fi、行動網路、藍牙等),凡具備乙太網路(Ethernet)等有線連線功能者亦在列管之列。
排除適用項目:
  • 未連接公用事業電網、或僅單向進行交流轉直流之「整流器」。
  • 符合美國法典第 26 編第 45X 條(26 U.S.C. § 45X)之「先進製造稅額抵免」國內生產產品。
  • 符合《聯邦採購條例》(48 CFR § 25.101(a))定義之「美國國內終端產品」(國產零組件成本占比需達標:2024–2028 年交付需 >65%、2029 年起需 >75%)。
二、 先進機器人裝置(Advanced Robotics)定義釐清
針對自動化設備,FCC 明確點出邊界與列管範疇:
  • 自動導引車(AGV):
    即使原先設計為依循預設路徑行駛,只要可依遠端指令或感測器回傳資料進行遠距人為介入操作,即屬於列管範圍。
  • 雙用途機器人/水下清潔設備:
    無人水下載具(UUV)雖屬排除項目,但兼具「水下與地面運作」之雙用途泳池清潔機器人,若在地面運作時符合相關構成要件,仍屬列管設備
三、 企業應對與合規建議
  1. 全面盤點產品通訊架構: 重新檢視銷美逆變器之聯網模組(含有線及無線連線機制)與遠端韌體配置。
  2. 確認認證與併網規格: 釐清現有產品之 UL 1741 認證類別,判定是否落入併網管制範疇。
  3. 機器人遠端架構評估: 檢視 AGV 及自主移動設備之通訊控制路徑,確認是否具備遠端操作機能以提早因應規範。
 

資訊來源:BSMI
日      期:2026/09/04
https://www.bsmi.gov.tw/wSite/mp?mp=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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