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美國 FCC 最新涵蓋清單(Covered List)規範解析:電力逆變器與先進機器人裝置定義更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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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全球供應鏈安全與資安標準日趨嚴格,美國聯邦通訊委員會(FCC)依據美國國家安全認定,正式修正「涵蓋清單」(Covered List)適用範圍,並更新常見問題集(FAQ),針對「電力逆變器」及「先進機器人裝置」提出明確界定與列管標準。
若您的產品涉及赴美銷售、系統併網或智慧無人設備整合,請特別留意以下合規關鍵:
一、 電力逆變器(Power Inverter)列管條件
被列入管制的設備需同時符合下列兩項核心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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併網型電力轉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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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備遠端連線/通訊控制功能
排除適用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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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連接公用事業電網、或僅單向進行交流轉直流之「整流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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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美國法典第 26 編第 45X 條(26 U.S.C. § 45X)之「先進製造稅額抵免」國內生產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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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聯邦採購條例》(48 CFR § 25.101(a))定義之「美國國內終端產品」(國產零組件成本占比需達標:2024–2028 年交付需 >65%、2029 年起需 >75%)。
二、 先進機器人裝置(Advanced Robotics)定義釐清
針對自動化設備,FCC 明確點出邊界與列管範疇:
三、 企業應對與合規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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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盤點產品通訊架構: 重新檢視銷美逆變器之聯網模組(含有線及無線連線機制)與遠端韌體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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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認認證與併網規格: 釐清現有產品之 UL 1741 認證類別,判定是否落入併網管制範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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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器人遠端架構評估: 檢視 AGV 及自主移動設備之通訊控制路徑,確認是否具備遠端操作機能以提早因應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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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來源:BSMI
日 期:2026/09/04
https://www.bsmi.gov.tw/wSite/mp?mp=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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