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發】徵求有意願參與推動產學合作之學校及企業 |
發函單位: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10月30日
主旨:為提升退除役官兵職場競爭力,徵求有意願共同參與本推動產學合作之學校及企業。
說明:
一、為協助退除役官兵就學及就業,期望透過產學合作方式提升退除役官兵學歷,並替企業培養專業技術人才,兼顧其就學就業需求。
二、旨案規劃以二年學制為合作模式,其合作產業係由合作技專校院依開辦科系,尋求優質產業協同辦理,期望藉由雙方資源交流,推展退除役官兵更多元就學及就業管道。
三、參與此計畫的合作學校及企業需配合提供:
(一)合作學校:
1、依合作企業用人需求規劃課程,負責共同及專業必(選)修課程教學,課程內容、學籍及學業成績等均依教育部規定辦理。
2、訂定招生簡章、辦理招生甄選及企業面試。
3、學生修業期滿且成績及格,由合作學校發給畢業證書。學業成績如不及格者,由合作學校依該校相關規定辦理。
(二)合作企業:
1、負責工作實務訓練、環境適應與學校之聯繫工作。
2、提供學生之工作薪資應依勞動基準法規定給予正式員工薪資,其餘工時、休假、勞健保等依相關規定辦理。
3、提供符合職業安全衛生法規定之工作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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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來源: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日 期:2023/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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