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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親愛的會員及參展商您好 本會收到經濟部國際貿易局來函通知,未來參加我國,歐盟,印度以及新加坡等地舉辦之國際展覽, 除可使用現行標誌「」之外,也可使用新款展覽識別體系標誌如下 。 敬請特別注意! 為避免發生商標侵權織風險,請勿到未完成商標註冊織國家使用。 歡迎至以下載點取用 https://drive.google.com/drive/folders/1qbp0R34wBlRWEY14m3qER8okukDE1PRU